2023年11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为科学有序指导广西村庄规划编制,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低成本实用性简易型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桂自然资办〔2023〕289号。
本导则适用于广西行政管辖范围内乡村地区的行政村。村庄规划范围为行政村村域内全部国土空间。主要管控内容高度关联且编制审批主体相同的,可镇村或多村联合编制,对于部分地区已划入城镇开发边界或紧邻城镇开发边界且城镇村功能需强化协同的村庄,可整体或局部与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城镇建设用地统一编制详细规划。国有农林场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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