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营市《湿地植被调查技术规程》DB3705/T38-2024,2025年01月17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东营市湿地植被的类型、分布、面积、结构、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调查指标、调查方法和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东营市湿地植被调查工作。
本规程规定了东营市湿地植被调查的技术要求与工作方法,覆盖湿地植被的类型、分布、面积、群落结构及生物多样性等核心调查指标。本规程遵循科学适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传统手段与新技术相结合的原则,明确了从资料收集、样线调查、样方调查到访谈调查的完整工作流程。在外业调查中,本规程对样方设置、乔灌草各层植物特征调查及电子标本采集均作出详细规定,要求每年开展三次地面实地调查。本规程还规范了调查成果的整理要求,包括植被分布格局图、多样性评估报告及保护对策建议等,并对项目档案的归档时限和管理标准提出了明确要求。
本规程将湿地植被调查工作划分为资料收集、野外调查、成果整理与档案管理四个阶段。野外调查以样线法和样方法为核心,其中样方调查按植被类型分别设置乔木层、灌木层和草本层的标准样方,详细记录物种组成、数量特征与生长状况。调查工作坚持科学适用、定量定性结合的原则,并鼓励将遥感影像等新技术与传统地面调查手段融合应用。
本规程规定的调查内容涵盖湿地植被的类型、面积及分布,以及植物群落的优势种、标志种的种类和数量等群落特征因子。为保证数据的时效性与代表性,本规程明确规定地面实地调查频率为每年三次,分别在春季、夏季和秋季进行,也可根据实际需求调整频次。
本规程要求调查成果应包括湿地植被类型及分布格局图、植物多样性现状评估报告、物种多样性数目及珍稀濒危种类清单、保护成效与受威胁状况分析、保护对策建议等。项目结题验收或中止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所有文件材料的归档,档案管理标准按照HJ8.1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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