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滨海湿地资源调查技术规程》DB32/T4936-2024,2025年01月16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滨海湿地资源调查的总体要求、工作流程、准备工作、图斑调查、样地调查、数据库建设、调查成果和质量控制等技术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滨海湿地资源调查工作。
本规程规定了江苏省滨海湿地资源调查的技术内容与操作流程。本规程以查清滨海湿地的类型、分布、面积、保护利用和受威胁状况为核心任务,系统构建了从前期准备到成果输出的全链条技术体系。调查工作分为图斑调查和样地调查两大类别,图斑调查以遥感判读与地面核实相结合,掌握湿地类型、面积及动态变化;样地调查则通过布设样线和样地,获取湿地质量、结构及其变化特征。在此基础上,本规程进一步规范了数据库建设、调查成果编制与全过程质量控制的要求,确保调查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与可比性,为滨海湿地资源的保护与管理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
本规程明确了四项基本调查任务,即图斑调查、样地调查、数据库建设和统计分析,并据此形成完整的工作流程。调查以“三调”及年度变更数据为基础底图,叠加海岸线及水深线,坐标系统采用CGCS2000坐标系,最小上图面积不小于 $600\mathrm{m}^2$。整个流程从组织与技术准备开始,依次经过图斑遥感解译与外业验证、样地布设与因子调查、数据质检入库,最终产出数据库、统计表、图件和调查报告等成果。
图斑调查采用人机交互解译方式,根据形状、色调、纹理等直接或间接标志建立解译标志,提取并判读滨海湿地图斑,对不确定斑块须经现场验证修正。调查指标涵盖湿地类型、面积、分布、保护管理状况、利用方式和威胁因素等。样地调查则依据图斑面积确定样线数量,沿潮带布设调查点,并在样地内设置样方和样格,开展自然地理、气象水文、水质、土壤沉积物、植被和鸟类等多因子综合调查,其中植被和鸟类有专门的调查记录表与观测要求。
本规程要求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建立滨海湿地资源调查数据库,集成基础地理信息、湿地类型及属性数据、现场调查数据和影像资料。数据入库须经几何精度、属性正确性和一致性等质量检查。质量控制实行全过程管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制定控制方案,通过作业人员自查、组织单位巡查和专家验收等多级措施,确保调查成果真实可靠,最终由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复核与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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