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文档信息
Vip.1
名称:2025.01.20-浙江省宁波市《工业集聚区环保绿岛服务与评价规范》DB3302/T 1174-2024.pdf

浙江省宁波市《工业集聚区环保绿岛服务与评价规范》DB3302/T1174-2024,2025年01月2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工业集聚区环保绿岛服务的总则、主体、内容、评价与改进。本文件适用于工业集聚区建设或运营单位等环保绿岛服务主体服务的提供和质量评价。

本规范确立了工业集聚区环保绿岛服务的总体框架与实施要求,涵盖服务主体、服务内容、评价改进等关键环节。本规范以规划引领、产业协同、资源集约、共建共享、绿色低碳、管理高效为总体原则,旨在通过整合政务支撑、设施共享、管理指导等多元化服务,构建一个集约化、系统化的园区环境治理模式。本规范要求服务主体具备独立责任能力、健全的管理制度与专业的人员配置,并明确在服务过程中须遵循信息公开、沟通协调、应急响应等基本准则,从而推动园区实现环境管理效能与资源利用效率的同步提升。

政务支撑与企业引导服务

本规范详细规定了服务主体在企业入驻全生命周期中应提供的政务支撑,从招商阶段的产业协同布局与准入政策告知,到入驻前的环评手续指引、建设中的“三同时”制度落实,再到投产后的排污许可与环保验收管理,形成环环相扣的告知与帮促体系。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本规范要求服务主体主动协助确认打捆环评、两证通办、多评合一等简化审批政策的适用性,并指派专人提供全流程跟踪指导,以降低企业合规成本。

设施共享与资源配置服务

本规范系统性地构建了生产车间、废水治理、废气治理及固废收集贮存等多类设施的共享机制,要求服务主体在特定条件下为园区企业提供共享服务,并明确共享设施须有统一标识、责任主体与退出机制。具体而言,本规范提出同类型共享车间不宜超过一个、园区废水集中处理设施不宜超过一个、废气共享设施须安装用电监控等细致要求,并对危险废物共享设施的智能化功能、贮存期限与最大贮存量作出了严格限定,以保障共享体系的安全高效运行。

管理指导与风险防控服务

本规范要求服务主体对入驻企业开展基本情况调查、现场管理检查及环境档案管理,并配合生态环境部门核查企业环保手续合规性与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同时,本规范鼓励园区建立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集成环境资源数据共享、信息发布公示、风险预警等模块,并建立“企业—园区—政府”三级应急联动响应机制,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督促企业开展风险隐患排查与整治,全面提升园区的系统化风险防控能力。

浙江省宁波市《工业集聚区环保绿岛服务与评价规范》DB3302/T 1174-2024第1页
第 1 页
浙江省宁波市《工业集聚区环保绿岛服务与评价规范》DB3302/T 1174-2024第2页
第 2 页
浙江省宁波市《工业集聚区环保绿岛服务与评价规范》DB3302/T 1174-2024第3页
第 3 页
可免费试读【3页/共11页】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