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活垃圾分类评价规范》DB33/T 2524-2022,自2022年10月9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分类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指标、评价实施及评定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和示范片区评价工作。
浙江省《生活垃圾分类评价规范》DB33/T 2524-2022 是一项地方标准,旨在为生活垃圾分类的评价提供统一的技术规范。该标准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评价的基本要求、指标体系、实施流程及评定标准,适用于示范小区和示范片区的评价工作。标准涵盖组织管理、设施设备、宣传引导和分类成效等多个方面,并对不同评价单元(小区与片区)设置了差异化的指标和评分规则。同时,标准提供了详细的计算公式和调查问卷模板,确保评价过程科学、客观、公正。
标准对小区和片区分别规定了不同的评价指标体系。
小区主要从组织管理、设施设备、宣传引导和分类成效四个方面进行评价。
片区则增加了源头减量指标,评价内容更加全面。
小区和片区需达到85分以上才能被评定为示范单元。
评价过程中允许缺项,但需按照规定的公式进行调整计算。
附录A和B分别为小区和片区的评价表,提供具体的评分细则。
附录C和D分别列出计算公式和调查问卷模板,提升标准的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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