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机关办公建筑绿色更新评价规范》DB33/T310013-2023,自2023年09月13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长三角区域机关办公建筑绿色更新评价的基本规定、安全耐久、健康舒适、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绿色施工、运行维护及提高与创新等方面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长三角区域机关办公建筑绿色更新的评价,公共机构在实施绿色更新后,提出申请,可参照本文件进行评价。
本规范是长三角区域机关办公建筑绿色更新的评价标准,由沪苏浙皖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它构建了涵盖安全耐久、健康舒适、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绿色施工及运行维护六大维度的评价体系,并增设提高与创新加分项。该规范旨在引导既有机关办公建筑通过系统性更新,实现节约能源资源、降低碳排放、改善办公环境的目标。评价以实际运行一年以上的建筑为对象,强调全过程的绿色化,从结构安全、室内环境品质到能源资源高效利用和智慧化运维,均设定了严格的控制项与评分项,最终依据总得分划定评价等级。
规范对建筑的安全耐久性和人员健康舒适度提出细化要求。安全方面,从外部设施连接、围护结构防护到出入口防坠物措施、地面防滑等级均有具体评分标准。健康舒适方面,严格控制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水质卫生和噪声级,并鼓励通过在线监控系统、可调节遮阳设施和优化自然通风来提升室内环境品质。
在资源节约上,规范大力推行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强调围护结构热工性能优化、高效设备选型、分区照明控制及节水器具应用。环境友好方面,聚焦场地生态修复、立体绿化设置、雨水基础设施建设和室外污染控制,涵盖锅炉低氮燃烧、餐饮油烟达标排放及光污染限制,推动建筑在全生命周期内实现绿色低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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