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智能化检查井盖建设标准》DB32/T4887-2024,2025年05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智能化检查井盖建设的检查、设计、安装、验收及运行维护。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智能化检查井盖的设计、安装、验收及运行维护。
本文件规定了智能化检查井盖建设的全流程技术要求,涵盖井盖本体、智能装置、管理平台的设计、安装、验收及运行维护。本规范将智能化检查井盖定义为装有智能装置的检查井盖,按安装方式分为一体式和分体式,按承载能力分为A15至F900六类。本规范要求智能化检查井盖须具备身份识别、定位、状态监测及异常报警、定时上报、参数设定、数据缓存、低电压报警和固件升级等基本功能,并可拓展电子锁、液位监测、气体监测等功能。智能装置须满足耐候、防尘防水、防爆、抗撞击等性能指标。本规范强调新建工程应优先采用一体式井盖并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管理平台应具备设备管理、运营展示和安全保障功能并预留对接接口,安装验收须分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严格检验。
本规范明确智能化检查井盖系统由前端井盖、通信网络和管理平台构成。井盖按智能装置安装方式分为一体式与分体式,按承载能力分为六级,高等级可覆盖低等级应用场景。结构上要求井盖具备防盗、防响、防跳、防坠落、防沉降功能,并采用铰接式设计确保开启安全。
本规范规定智能装置在低功耗设计下需保证基本监测报警功能,并明确休眠功耗不大于9×10⁻⁵W。装置需在-20℃至70℃环境下正常工作,防护等级达IP68,抗腐蚀、抗电磁干扰及抗撞击性能均需符合附录A的具体指标。信息数据须采用城市统一坐标系并加密传输,安全等级不低于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
本规范要求安装前制定专项方案并技术交底,分体式安装不得降低原井盖承载能力。验收时智能装置功能抽检不少于总数量的10%且不少于10件,主控项目须100%合格。运行维护方面,现场巡视每月不少于4次,井盖缺失须6小时内修补;管理平台每日检查,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漏洞扫描。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