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镇江市《社区公共建筑低碳评价规范》DB3211/T1065-2023,自2024年01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社区公共建筑低碳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内容、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解释及计算、评价等级、评价程序和评价结果应用。本文件适用于社区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公共建筑的低碳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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