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再生骨料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DB32/T4886-2024,2025年05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再生骨料原材料、再生骨料混凝土、再生骨料混凝土建筑结构、再生骨料混凝土砖和砌块、再生骨料混凝土路面的相关要求及质量验收。本文件适用于再生骨料混凝土在建筑和市政道路工程的应用。
本规程系统规定了再生骨料原材料、再生骨料混凝土及其在建筑结构、砖砌块、路面等工程应用中的技术要求和质量验收准则。本规程将再生骨料按建筑用与道路用进行分类分级,明确了不同类别骨料的技术指标与应用范围,为再生骨料在混凝土领域的资源化利用提供了全链条技术依据。本规程涵盖了从原材料检验、配合比设计、制备运输、浇筑养护到质量验收的全过程控制要求,并对再生骨料混凝土的力学性能、耐久性能及配合比参数选择给出了具体规定。
本规程将再生骨料按粒径分为粗骨料和细骨料,并按用途分为建筑用和道路用两大类,其中建筑用再生粗、细骨料均按性能划分为I类至IV类四个等级,明确规定了各类别的应用范围和技术指标。道路用再生骨料则针对垫层、基层和面层的不同需求,提出相应的分类与技术要求。
本规程对再生骨料混凝土的强度等级、耐久性能和配合比设计进行了规范,明确了不同类别再生骨料的取代率限值,强调配合比应通过试验确定,并对净水胶比、砂率、外加剂掺量等参数提出了调整建议。制备过程中要求测定骨料含水率并调整施工配合比,养护时间宜比普通混凝土适当延长。
本规程分别对建筑结构、砖和砌块、路面工程中再生骨料混凝土的应用作出规定。建筑结构方面,明确适用于单层及多层建筑的现浇和预制构件,不应用于预应力混凝土。砖和砌块方面,规定实心砖、空心砌块、路面砖及透水砖(板)的取代率不宜低于50%,并引用相关产品标准。路面方面,规定了垫层、基层及面层的材料选用、强度要求和施工控制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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