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市《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DB3205/T1161-2024,2024年12月3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苏州市工程建设BIM的基本规定、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及运维阶段的应用要求等内容。本文件为苏州市工程建设BIM应用实施的指导性文件,适用于苏州市范围内拟建、在建建筑全生命期中应用BIM技术的工程项目。
本文件是苏州市地方标准,旨在为全市工程建设项目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提供统一规范。本导则覆盖了工程项目从设计、施工到运维的全生命期,系统规定了各阶段的BIM应用要求、基本原则、实施组织模式及评价方法。本导则强调协同共享与模型数据的准确传递,要求各参与方遵循职责范围、数据接口与实施过程同步等原则,确保建筑信息模型在支撑方案比选、专业协调、施工模拟及运维管理等环节中发挥实效,为苏州市推进建设领域数字化转型与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依据。
本导则构建了覆盖设计、施工、运维全生命期的BIM技术应用框架,并明确了全生命期应用、阶段性应用及专项应用三种模式。在实施组织上,倡导以建设方为主导、结合监管方监审的模式,同时要求由BIM总协调方在项目前期牵头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各参与方在建模标准、数据格式、协同平台及成果交付上的统一规则,从而保障项目全过程的协同效率与数据完整性。
在设计阶段,本导则鼓励采用正向设计,要求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各环节的模型深度逐步递进,依次不宜低于LOD1.0、LOD2.0和LOD3.0的标准。各专业模型需满足协同设计条件,统一坐标与轴网系统,并借助模型进行设计优化、碰撞检测、性能分析及投资概算编制。此外,本导则还特别涵盖了古建筑修缮、室内装修、海绵城市等专项设计的BIM建模与应用要点,体现了对地域特色和精细化管理的兼顾。
施工阶段,本导则要求模型基于设计成果深化创建,并对现浇混凝土、钢结构、机电、预制装配式结构等不同专业的深化设计提出具体要求。模型需支持施工组织模拟、工艺可视化交底,并集成进度、成本、质量、安全等管理信息,实现集成化管控。进入运维阶段,本导则推动基于竣工模型构建轻量化运维模型,系统规定了资产管理、设备设施管理、空间管理及应急管理等核心应用场景,为建筑的长期智慧化运营奠定数据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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