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5日,自然资源部为指导和规范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在总结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践经验,吸收借鉴国内外土地整治理念和标准的基础上,印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4〕57号。
本指南是为指导各地稳妥有序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而制定的技术性文件。本指南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以县域为统筹单元、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系统规定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定义、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实施程序。本指南明确,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一项统筹推进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理和生态保护修复的空间治理活动,旨在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助推乡村全面振兴与城乡融合发展。本指南强调坚持人民至上、规划先行、实事求是、立足当下的原则,要求严格落实群众全过程参与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决杜绝“刮风”搞运动。
本指南围绕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理、生态保护修复和特色整治四大板块展开。农用地整治以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为目标,推动“小田并大田”和布局优化;建设用地整理运用增减挂钩等政策工具,盘活零散闲置低效用地,并严禁违背农民意愿合村并居;生态保护修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本指南同时设立了涵盖维护群众权益、耕地保护、生态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负面清单,划定了不可逾越的底线。
本指南构建了“省级整体部署、市级过程监管、县域统筹谋划”的实施路径。省级负责制定管理办法、审批实施方案和监督指导;市级负责审查实施方案和审核竣工验收;县级作为责任主体,负责调查分析、划分实施单元和编制实施方案。项目管理涵盖立项审批、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和后期管护全流程,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等制度,并鼓励群众参与实施和监管,确保整治成果长效惠民。
该指南是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出台的全国性技术规范,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提供了系统性、标准化的操作依据,标志着该项工作从局部试点迈向规范推广的新阶段。该指南明确了实施条件与负面清单,有助于地方在实践中精准把握政策边界,防止盲目扩大整治范围或异化政策初衷,有效防控各类风险。在制度设计上,该指南将耕地保护、生态修复与乡村发展深度融合,通过细化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增减挂钩指标管理等政策工具的操作程序,能够引导地方真正实现空间布局优化和资源要素盘活,而非单纯追求指标交易。同时,该指南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贯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全过程,强调公众参与和权属清晰,从源头上遏制侵害农民权益的行为,有利于保障整治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为建设和美乡村、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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