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地热尾水回灌技术规程》DB12/T1361-2024,2025年03月01日起实施。
文件规定了地热回灌井工程设计施工、回灌试验、水质测试与评价、地面回灌系统建设、回灌监测系统建设、回灌运行管理及保养维护等地热尾水回灌相关工作内容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孔隙型热储、岩溶裂隙型热储地热尾水回灌工作。
本规程系统确立了天津市地热尾水回灌工作的全套技术要求,适用于孔隙型与岩溶裂隙型热储。本规程以“对井采灌、以灌定采”为总则,强调整体采灌平衡与储层保护,要求地热尾水须经除砂、过滤、排气等净化处理后方可回灌至目的层。本规程对回灌井从前期地质条件分析、井位布局与成井工艺,到完井后的回灌试验与可回灌量评价,均作出了细化规定。同时,本规程对水质测试、地面回灌系统建设、动态监测系统及运行维护管理进行了全流程规范,特别针对过滤精度、排气控制及回扬洗井等保障回灌可持续性的关键操作给出了量化指标,旨在为地热资源的集约、可持续利用提供标准化指引。
本规程明确回灌井工程须基于详实的地热地质条件分析,合理确定采灌井距与回灌目的段。针对孔隙型热储,从砂岩粒径、不均匀系数、孔隙度、泥质含量及渗透率等方面设定了具体选层指标。完井后必须开展回灌试验,通过规范的数据采集与观测频次,测定单位回灌量等关键参数,并据此建立评价标准,用以评判回灌能力的优劣等级,为后续运行提供设计依据。
本规程要求构建完整封闭的地面回灌系统,其核心在于多级过滤与排气装置的配置。依据热储类型差异,规定了不同的过滤精度要求,特别强调孔隙型热储需设置粗、精两级过滤乃至微滤膜系统,并明确了滤芯更换压差阈值。同时,对排气装置的容量、安装位置及安全保障措施进行了规范,从设备层面防止悬浮物堵塞与气阻,确保回灌水质达标。
本规程对回灌系统的日常运行与停灌养护提出了严格的操作流程。运行中需定时监测过滤装置压差、回灌量、温度及水位,遇堵塞应停灌并采取回扬、洗井等措施。停灌后须执行排污、反冲洗及回扬洗井程序,以恢复热储渗透性。此外,规范了涵盖水位、流量、温度及水质的监测系统建设标准,所有仪表均须防腐、校验,以保障长期稳定的动态数据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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