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1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资质管理,提高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质量,发布《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有关问题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2375号,正加快研究出台新时期的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新规定出台前,对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单位资质暂不作强制要求,原有规划资质可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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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19.12.3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有关问题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2375号.docx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有关问题的函》,明确在新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出台前,暂不对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单位资质提出强制要求,原有规划资质可作为参考。该文件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决策部署,强化资质管理,提升规划编制质量。文件面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等发出,强调在新政策实施前的过渡期内,对资质要求保持灵活性。
规划编制资质调整
新时期的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正在加快研究制定中,尚未正式出台。
资质管理过渡期安排
在新规出台前,对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单位资质暂不作强制要求,原有资质可作为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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