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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0.02.21-自然资源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10号.pdf

2020年2月21日,自然资源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10号。

本通知部署了2020年卫片执法工作,旨在落实最严格的自然资源保护制度,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通过卫星遥感技术实现违法行为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通知要求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市、县两级,按季度接收并核实部下发的卫片执法图斑,重点聚焦自然保护地、生态敏感区及永久基本农田等区域,对发现的违法问题依法查处并推动整改。同时,明确了季度快报、半年度及年度成果的上报时限,建立了“增违挂钩”、联合惩戒和协调联动等工作机制,并对违法严重地区设定量化问责标准,强调从严追究违法主体与监管失职责任,以“零容忍”态度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

工作任务与核查重点

本通知明确由部属技术单位按季度制作下发卫片图斑,作为违法线索交由地方核查。省级部门须组织市、县及时开展实地核查和合法性判定,对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行为立即制止、立案查处并督促整改,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及时移交。核查工作着重加强对自然保护地、黄河长江沿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及稀土等重要矿种区域的监管。

时间节点与上报机制

本通知规定了逐级上报的严格时限:一、三季度成果分别于4月30日和10月31日前以快报形式上报,上半年度成果于7月31日前汇总审核上报,年度最终成果须在次年2月28日前完整报送四个季度数据并更新整改情况。如遇不可抗力,需书面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问责标准与惩戒机制

本通知细化了违法用地的问责扣减情形,规定已拆除复耕、补办手续或符合特定条件的重大基础设施、农村宅基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及疫情应急医疗设施等项目可酌情扣减。明确了纳入问责的违法占用耕地比例及面积门槛,并要求摒弃“唯比例论”,对造成严重后果、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等情形一并追究。

自然资源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10号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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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10号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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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10号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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