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突发事件风险评估指南》DB22/T3663-2024,2024年12月27日起实施。
本文件给出了突发事件风险评估的评估原则、评估实施、持续改进的建议。本文件适用于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前的风险评估。
本指南确立了突发事件风险评估的技术框架,适用于吉林省应急预案编制前期的风险管理工作。本指南遵循客观性、系统性和动态性原则,将评估全过程划分为计划准备、风险识别、风险分析与风险评价等核心环节,并明确要求建立持续改进机制。本指南系统梳理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类突发事件的差异化评估路径,在资料收集、现场调查和评估方法上分别给出了针对性建议。本指南将风险等级划分为低风险、一般风险、较大风险和重大风险,并规定了评估报告的结构要素,为规范化开展风险评估提供了操作依据。
本指南从评估工作组组建、基础资料收集到现场调查与方案制定,明确了前期准备工作的要点。在此基础上,本指南规定了风险识别需划定危险源和事件类型,风险分析需从可能性与后果严重性两个维度展开并兼顾次生衍生风险,风险评价则通过定性、定量或复合分析方法最终确定风险等级并形成评估结论与报告。
本指南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分别规定了相应的资料收集要点、现场调查内容和风险识别方法。自然灾害侧重致灾因子与孕灾环境分析,可采用遥感、灾情反演等手段;事故灾难围绕工艺流程与物料设备展开,可采用事故树、事件树等方法;公共卫生与社会安全事件则分别关注流行病学特征和影响范围等关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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