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固废泡沫轻质土路基应用技术规范》DB15/T3728-2024,2024年12月2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固废泡沫轻质土材料与性能要求、配合比设计、路基设计与施工及质量评定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各等级新建和改扩建公路工程路基,市政工程参照使用。
本规范立足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建设需求,系统规定了以粉煤灰、矿渣粉、钢渣粉、铁尾矿粉等工业固废为主要掺合料的泡沫轻质土路基应用技术。本规范从原材料选用、性能指标、配合比设计到路基设计、施工工艺及质量评定,构建了全链条技术控制体系,明确要求固废掺合料总重量一般不超过水泥重量的50%,并对湿密度、流动度、抗压强度及抗冻性能等关键指标给出了分级量化标准。本规范致力于推动大宗固废在公路路基工程中的资源化利用,为新建和改扩建公路提供一种轻质、高强、环保的路基填筑技术方案。
本规范对水泥、发泡剂、水、外加剂及各类固废掺合料均提出了严格的技术指标与检验要求,明确不同品种、规格的原材料不得混存混用。在性能要求方面,本规范按路基填筑部位和公路等级分档规定了密度、抗压强度及抗冻性能指标,并统一设定流动度控制范围为180mm±20mm,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材料质量控制基准。
本规范确立了以安全性、适用性、经济性为原则的配合比设计方法,规定了配合比计算中的体积平衡方程及水胶比选取范围,并要求试配强度不低于设计抗压强度的1.2倍。在路基设计层面,本规范涵盖了整体稳定性、抗滑动、抗倾覆及抗浮等验算内容,同时明确了路基填筑体最小厚度1m、最大厚度15m以及缓冲层、沉降缝等构造设置要求。
本规范强调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方案并做好基底防排水,规定单个浇注区面积不大于400㎡、单层浇注厚度宜为0.3m至1.0m,并严格限制浇注时长和上下层间隔时间。质量评定部分则建立了从原材料检测、湿密度现场测试到28d无侧限抗压强度及抗冻性能检测的全过程控制制度,明确关键项目合格率不得低于90%,对资料残缺或伪造涂改者不予评定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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