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大连市《农村四旁植树作业技术规程》DB2102/T0138-2024,2024年12月25日起实施。
本文件确定了农村“四旁”植树范围和功能,规定了农村“四旁”植树术语定义、植树范围、作业设计、种植、抚育管理、档案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以村或社区为单位的“四旁”植树作业管理。
本规程确立了大连市农村“四旁”植树的技术准则,覆盖村旁、宅旁、路旁、水旁四类绿化空间,对作业设计、种植、抚育管理及档案管理作出全流程规范。本规程强调科学绿化与因地制宜,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开山填湖,并要求尊重当地群众生产生活习惯与风俗。在树种选择上,本规程推行“适地适树、宜乔则乔”的原则,优先选用抗性强、适应性好的乡土树种,并针对不同种植区域提出了差异化的树种要求,如村旁注重景观与经济价值、宅旁强调与建筑的协调关系、路旁兼顾交通安全与美观、水旁突出固岸护坡与耐水湿能力。种植环节从苗木处理、整地到栽植均提出了明确的操作要点,抚育管理则涵盖了浇水、施肥、修剪及有害生物防治等持续性措施,最终要求建立包含绿化坐标、苗木规格及对比影像的完整技术档案。
本规程明确“四旁”指代村旁、宅旁、路旁与水旁,并为每一类空间划定了具体的绿化范围与功能侧重。村旁绿化旨在构建具有隔离、安全防护及游憩功能的围村林地和公共绿地;宅旁绿化聚焦于村民住宅周边的庭院经济林与风景林;路旁绿化规范了村域内各级道路两侧的造林;水旁绿化则涵盖沟渠、河流及海岸的生态绿化。
本规程以科学绿化为总纲,要求树种选择必须遵循适地适树原则,并优先使用乡土树种。针对不同空间,本规程细化了选择标准:村旁宜选生长快、冠幅大的景观树或经济林树种;宅旁忌用生长过快、有飞絮或有毒树种;路旁需根据道路等级控制株距,并避免树种花期与周边果园重叠;水旁则强制选用耐水湿、抗风且具有固岸功能的深根性树种。
本规程对种植与后续管护制定了标准化操作流程。种植前应进行大规格穴状整地并改良贫瘠土壤,栽植时需舒展根系并浇足定根水。抚育管理要求根据墒情规律进行浇水,特别是浇灌返青水与封冻水,松土范围控制在苗木周边特定半径内,并综合运用物理、化学与生物手段进行有害生物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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