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海滩稳定性评价技术规程》DB13/T6025-2024,2024年11月28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海滩稳定性评价的评价指标、岸线位置变化速率、岸滩蚀淤速率、海滩宽度侵淤模数和数据获取、评价报告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自然海滩的稳定性评价。
本规程规定了河北省自然海滩稳定性评价的技术方法体系,围绕岸线位置变化速率、岸滩蚀淤速率和海滩宽度侵淤模数三项核心指标,构建了单因子评价与就低不就高原则相结合的评判机制。本规程明确了数据获取的技术要求,涵盖岸线测量、海滩剖面调查及历史资料收集,并对监测点位布设、测量精度、监测频次等作出详细规定。对于长度较长且稳定性差异显著的海滩,本规程提出以地貌转折点、基岩礁石、河口或人工构筑物为界划分评价单元,确保评价结果能客观反映不同岸段的实际变化特征。评价工作完成后,需按规定大纲编制评价报告,系统记录数据来源、分析方法与评价结论。
本规程确立了由岸线位置变化速率、岸滩蚀淤速率和海滩宽度侵淤模数构成的三项评价指标,分别从平面进退、垂向冲淤和宽度相对变化三个维度刻画海滩的稳定性状态。当同一岸段具备两个及以上指标时,采用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最终稳定性等级,确保评价结果偏于保守和安全。
本规程对岸线和海滩剖面的数据采集提出了具体技术要求。岸线测量需沿大潮平均高潮位痕迹线进行,可采用现场测量或遥感影像提取方式,不同手段对应不同的定位精度与成图比例尺要求。海滩剖面应自后滨向海布设至闭合深度,数量根据海滩长度确定,并规定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常规监测,遇风暴潮等极端天气需加密观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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