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6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规范河南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工作,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保证质量,结合河南省实际,制定河南省《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标准》(送审稿)。
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现场评定。住宅建筑室内装饰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非人员密集场所的临时性建筑,不适用本标准。
本标准是规范河南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工作的技术性文件。本规范以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为依据,系统规定了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的方式、内容、抽样数量与结果判定规则。本规范的评定范围涵盖建筑防火、消防设施两大体系,共涉及建筑类别与耐火等级、总平面布局、平面布置、保温及装修防火、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给水与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消防电气、气体灭火系统等十余个单项。本规范强调以资料核查、现场抽样查看、仪器测量及功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并对各子项的评定方法逐一作出详细规定,为全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提供了统一、可操作的技术依据。
本规范将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内容划分为若干单项和子项。单项包括建筑类别和耐火等级、总平面布局、平面布置、建筑保温与装修防火、防火分隔、防爆、安全疏散、消防电梯、各类灭火系统及消防电气等;每一单项下分解为若干子项,涵盖设施的设置位置、技术参数、产品质量及系统功能等方面。评定工作依据现场抽查的随机性原则,针对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安全出口等关键项目实行全部检查,其他项目抽样数量不少于两处,从制度上保障了评定的全面性与代表性。
本规范对消防给水与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及气体灭火系统等核心设施明确了功能测试要求。例如,水源及水泵的流量扬程、管网压力与流量、报警阀组动作、探测器报警与联动控制、风机运转与风量、防火卷帘及防火门的启闭功能等,均须通过模拟火警信号或现场操作验证其可靠性。同时,本规范强调消防用电负荷等级、双电源末端切换及应急照明照度等电气指标的实测,确保火灾状态下各类消防设施能够协同有效运作。
本规范确立了清晰的抽样检查规则:每一子项的抽样数量不少于两处,当总数不大于两处时全部检查;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及安全出口等关键项目必须逐一核查。评定结论以四项条件为合格标准——评定内容符合消防设计文件、可测量指标误差满足标准或不影响功能、消防设施性能满足设计并能正常实现、系统主要功能满足设计并能正常实现;任意一项不满足则判定为不合格,体现了严格的底线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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