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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4.10.01-广东省珠海市《停车场运营管理规范》DB4404/T 66-2024.pdf

广东省珠海市《停车场运营管理规范》DB4404/T66-2024,2024年10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停车场运营管理的基本要求,服务设施、运营服务、安全管理、环境维护、智能化建设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城市公共停车场、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等其他向社会开放并收费的停车场运营管理,其他停车场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立足珠海市停车场运营管理的实际需求,系统规定了停车场在服务设施、运营服务、安全管理、环境维护及智能化建设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本规范适用于城市公共停车场及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等面向社会开放并收费的停车场,其他停车场可参照执行。本规范强调运营机构须具备合法资质与完善的管理体系,从基础设施的配置到人员服务的规范,从消防安全管控到应急预案的制定,均提出明确的技术指标与操作指南。本规范还特别关注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配建比例与标识要求、无障碍停车位的设置标准,以及停车场与全市统一停车信息管理平台的联网共享,力图构建一套安全、高效、便民的停车运营管理体系。

服务设施与运营服务要求

本规范对停车场的硬件设施进行了细致规定,涵盖出入口坡道、场内照明、视频监控、消防设备、充电设施及无障碍停车位等,并对各类标志标识的设置给出统一标准。在运营服务方面,本规范要求运营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向车辆驾驶者履行告知义务,规范车辆引导、收费计时、场内巡查及客户投诉处理等流程,并提倡通过车位预约、错时共享等方式提升服务品质,满足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的特殊需求。

安全应急与环境智能化管理

本规范要求运营机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定期检查维护消防器材,确保疏散通道畅通,并对火灾、洪涝、极端天气等突发事件制定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同时,本规范对停车场的环境卫生、噪声控制及污水排放提出明确要求,并在智能化建设层面,规定停车场须配建信息管理系统并接入市级统一平台,支持港澳车辆号牌识别、移动端查询预约及充电设施平台化管理,兼顾智能化服务与传统人工服务的融合。

广东省珠海市《停车场运营管理规范》DB4404/T 66-2024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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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珠海市《停车场运营管理规范》DB4404/T 66-2024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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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珠海市《停车场运营管理规范》DB4404/T 66-2024第3页
第 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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