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尾市《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规范》DB4415/T43-2024,2024年09月27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的总体要求、平面布置和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和器材、电气安全、消防安全管理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汕尾市内新建、扩建、改建的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的防火设计、施工、验收和消防安全管理,已投入使用的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可参照本文件执行。本文件不适用于电动三轮车、电动轮椅车、电动平衡车等车辆的停放充电场所消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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