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确立了中山市1∶500、1∶1000、1∶2000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分类、编码与组织规范。本标准在现行国家标准与广东省相关试行规范的基础上,结合中山市实际需求,对地理信息要素进行了系统整理与统一归类,采用八位十进制编码结构,在国标六位编码基础上增设图形码与细分码,并明确了要素分层及图层属性表,为全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采集、建库、交换与应用提供了一致的技术依据。
城市空间定位与要素分类编码体系
本文件规定了中山市平面坐标系统采用中山市统一坐标系与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并明确了1∶500、1∶1000、1∶2000基本地形图的正方形分幅与编号方法。要素分类遵循科学性、体系一致性、稳定性、完整可扩展性及适用性等原则,采用线分类法将全部要素归入定位基础、水系、居民地及设施、交通、管线、境界与政区、地貌、植被与土质等8个大类,并进一步细分为46个中类。
数据分层组织与属性扩展规则
本标准对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按要素大类及点、线、面、注记等类型进行分层,共划出31个图层,并对各图层属性表结构作出详细规定,明确了必选属性与条件可选属性。同时,本文件制定了分类与编码的扩充规则,允许在同级分类上扩充小类与子类,但不得重新定义已有代码,并建立了基础地理信息要素码与CASS码的映射关系,以提升数据的跨部门共享应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