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文档信息
免费
名称:2026.09.23-广东省《撂荒耕地治理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docx

2026年9月23日,广东省耕地保护协会发布《广东省撂荒耕地治理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规定了撂荒耕地治理的总则、调查评估、分类治理、土壤改良、基础设施修复、质量评价、种植动态监测、后期管护的内容及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范围内开展的撂荒耕地治理,永久基本农田及一般耕地可参照执行。

本规程面向广东省撂荒耕地治理,界定撂荒耕地为具备种植条件但连续闲置荒芜超一年的耕地,覆盖永久基本农田及一般耕地。全文围绕调查评估、分区分类、工程治理、质量评价、动态监测五个环节,提出可操作的技术方法,并衔接国土空间规划与村庄规划。

调查评估与潜力分级

以近一年内优于2m分辨率的多时相遥感影像初筛图斑,经边界修正剔除重叠碎屑后建立统一调查单元,按“行政区划代码+年份+顺序号”编码。外业核查逐单元定位拍照建档,记录撂荒状态、设施完好率、耕作层性状及权属,并开展土壤理化检测。宜耕性评估中,限制性因素覆盖单元或未覆盖部分不足400m²的判定不宜耕;超过400m²的分割后继续评价治理难易程度,五项指标满足0至2项为低潜力,满足3至5项为高潜力。

分区分类与治理模式

广东省划分为河口三角洲及沿海平原低地、沿海台地、山地丘陵三个类型区。低地类型区以疏通排水、降低地下水位、控盐降盐为主;台地区以整理破碎田块、蓄水保墒、防治风蚀水蚀为主;丘陵区以田块整治、酸化土壤改良和水土保持为主。治理模式依据分区、撂荒分类及地块条件确定,修复工程优先利用已有设施,整体工程使用年限一般不低于15年。

工程治理与地力提升

土地平整先剥离表土、平整底层后回覆,保护耕作层,防止心土、盐碱土裸露。恢复后耕作层水田不宜小于15cm,旱地和水浇地不宜小于20cm;翻耕深度15cm至20cm,深松25cm至35cm。酸化、盐碱及质地改良材料用量依土壤检测确定,培肥采用有机肥、秸秆还田、绿肥和测土配方施肥。灌排设施按SL/T 4确定排涝标准,灌溉水质符合GB 5084,不同分区分别做好截排水、防倒灌提排和节水输配水;田间道路与GB/T 51224衔接,控制高挖深填和新增占地。

地类变更与后期管护

治理完成后按GB/T 21010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并办理变更手续,质量评价遵照《广东省补充耕地质量鉴定技术规范(试行)》执行。动态监测按NY/T 1119等规定布点采样,跟踪土壤地力、地表利用状态和农业产能;建立政府主导、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农户与专业管护人员共同参与的管护体系,落实谁受益谁管护,符合条件的地块可划入永久基本农田或储备区,纳入田长制网格化监管。

广东省《撂荒耕地治理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第1页
第 1 页
广东省《撂荒耕地治理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第2页
第 2 页
广东省《撂荒耕地治理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第3页
第 3 页
已加载前 3 页,共 26 页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