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节水载体评价规范第4部分:灌区》DB44/T2514.4-2024,自2024年08月1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节水型灌区的一般规定、评价指标及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大、中型灌区的节水评价工作,其他类型灌区、农业示范区等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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