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8月12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为规范建设用地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工作和技术评审,确保鉴别和评审工作的规范性、客观性和准确性,r制定广东省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技术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
本指引适用于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过程中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工作的开展及其相关成果的技术论证评审、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报告抽查复核与异议评估等。本指引规定了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的要求、原则、程序和技术方法。
本指引旨在规范广东省内污染地块治理修复过程中,需按固体废物管理的污染土壤的危险特性鉴别工作。本指引系统规定了鉴别程序、技术要求与评审要点,适用于污染土壤的原位与异位鉴别,但不适用于历史存留固废、放射性或感染性污染土壤等特殊情形。本指引坚持原位优先、分类分区、科学规范与风险管控等基本原则,将鉴别流程细分为对象确定、固废属性判断、污染识别筛查、危险特性分析筛选、采样方案制定、采样检测与结果判定及超标区域划定等关键环节。通过高毒性点位筛查与疑似鉴别超标区域的加密布点,结合黄金分割法进一步缩小危险废物范围,能够精准判定污染土壤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及其方量和边界,为后续分类转运与安全处置提供坚实技术支撑。
本指引明确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分为原位鉴别和异位鉴别两类。原位鉴别优先适用于未扰动土壤,通过利用前期调查与风险评估数据,筛查高毒性点位和疑似鉴别超标区域,并采用系统随机布点与黄金分割加密布点相结合的方式划定危险废物范围。异位鉴别则针对已清挖堆存的土壤,以堆体为单元,参照HJ298规定的方法开展分类鉴别,判定其整体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本指引详细规定了从特征污染物溯源分析到鉴别因子确定的技术路径。通过全面分析生产工艺与污染物排放,逐项筛查腐蚀性、浸出毒性、毒性物质含量及急性毒性等危险特性。采用理论计算与初筛检测相结合的方式,优化检测项目,明确将属于修复目标污染物和理论超标风险高的因子优先纳入后续鉴别采样检测,避免过度鉴别。
本指引建立了分层级的危险特性判断原则。高毒性点位建议直接判定为危废超标点位;疑似鉴别超标区域则通过布设验证点位进行检测判定。对于确认的超标点位,依据“无超标点位连线法”初步划定范围,并可应用黄金分割布点法进行一至二次加密采样,逐步精准锁定属于危险废物的污染土壤水平与垂直分布范围,同时规定非疑似区域一旦检出超标即整体判定,确保环境风险得到严格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