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1日,浙江省林业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厉打击毁林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掌握浙江省森林资源动态变化情况,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统一部署,印发《关于开展全省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和2021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的通知》浙林资〔2021〕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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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1.04.21-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全省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和2021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的通知》浙林资〔2021〕26号.pdf
本通知旨在部署全省打击毁林专项行动、2021年森林督查及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三项统筹推进的工作。本通知以卫星遥感判读、群众举报和媒体报道等为线索,全面清查2013年以来非法侵占林地、毁林开垦、滥砍盗伐等违法违规问题,并对历年森林督查结果开展“回头看”,建立违法案件数据库。本通知要求各地同步完成森林资源变化调查、公益林与天然商品林等专题数据更新,形成全省统一的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成果,并规定了从工作准备、自查自纠到检查复核、查处整改的完整时间表和路线图。
统筹部署三大核心任务
本通知将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森林督查和“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有机结合,统一推进。打击毁林专项行动重点清查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类破坏森林资源问题,突出大案要案排查整治;森林督查以年度遥感变化图斑为线索,核实林地变化及违法违规情况;“一张图”年度更新则通过档案核实与现地调查,全面掌握林地、林木动态变化,形成年度更新成果。
明确四级进度安排与责任分工
本通知将工作划分为准备、自查自纠、检查复核和查处整改四个阶段,时间跨度从2021年4月至2022年6月。省级负责方案制定、技术指导和质量管控,市级承担进度推进和成果汇总,县级落实现地核实、数据更新和案件查处整改。通过省、市、县三级联动,确保任务落地。
强调问题查处与质量管控并重
本通知坚持“案件查处、林地回收、追责问责”三到位原则,要求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实行台账管理和查处销号制度。同时,本通知配套下发了操作细则,从技术标准、更新方法到质量管理、成果提交均作出详细规定,严把数据质量关,严禁擅自调整林地界线和保护等级,确保成果真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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