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通知由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发出,旨在面向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杨凌示范区现代农业和乡村振兴局及省自然资源厅,就《陕西省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与《陕西省补充耕地质量鉴定技术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两份文件公开征求意见。本通知明确了意见反馈的截止时间为3月6日(星期五),要求各单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厅农建处并同步提交电子版。随文附有上述两个征求意见稿的全文及意见反馈表,以便各单位研阅和回复。本通知的核心目的是在正式印发前,充分吸纳相关部门的专业意见,确保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的制度设计更加严谨、规范、可操作。
明确征求意见的核心文件与时限
本通知主送相关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及自然资源部门,核心事务是就两份试行文件的征求意见稿征求修改建议。两份文件分别是《陕西省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实施细则(试行)》和《陕西省补充耕地质量鉴定技术规范(试行)》,它们共同构成了陕西省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的制度框架。本通知设定了明确的反馈窗口期,要求各单位在2026年3月6日前完成意见反馈,体现了工作推进的时效性要求。
强调反馈渠道与后续配套
为确保意见收集的规范与高效,本通知指定了具体负责处室为厅农建处,并公布了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为各单位提供了清晰的反馈路径。随文附带的《意见反馈表》则进一步规范了意见的格式与内容,便于后续整理与吸纳。这反映出行政主管部门在制定规范性文件过程中,注重程序合规与基层参与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