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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4.11.19-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不动产登记代理业务导则(2024)》中估协发〔2024〕33号.pdf

2024年11月19日,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印发《不动产登记代理业务导则(2024)》中估协发〔2024〕33号。

本导则立足不动产登记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系统构建了覆盖传统登记与新兴业务的完整技术服务体系。本导则以恪尽职守、守正创新、专业水准、审慎执业为执业原则,规范了从不动产权利登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到用地用海用岛全流程代理等多元业务类型的工作程序与技术要点,并拓展了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管、权属争议纠纷解决、地籍调查、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资产清查、地籍数据库建设维护以及咨询研究等全链条专业服务。通过明确各类业务的成果质量要求与市场化服务取费原则,本导则旨在为不动产登记代理机构及专业人员提供全面、统一的操作指引,以适应新时代市场经济体系下多样化的产权保障需求。

系统构建全链条业务体系

本导则梳理了十余类核心业务,既涵盖集体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权等传统不动产权利登记代理,也包括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等其他登记情形。同时,本导则将服务链条向前延伸至用地用海用岛全流程审批代理,向后拓展至供后用地监管与权属争议纠纷解决,并全面纳入地籍调查、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资产清查等调查类技术服务。

明确标准化作业程序与能力要求

针对每类业务,本导则均明确了从接受委托、签订合同、编制方案到成果输出的标准化工作程序,并细化了关键技术要点。同时,本导则强调了专业胜任能力的核心地位,要求从业人员必须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技术标准与规程规范,具备权属调查、数据分析、信息系统建设以及解决复杂产权问题的综合能力,确保服务的专业性与合规性。

确立成果质量与服务取费的市场化导向

本导则区分登记代理类、资料整理类、研究类与咨询类等不同成果,规定了差异化的编制要求,强调成果应严格符合法律标准与合同约定。在服务取费方面,本导则确立了市场化定价与政府采购相结合的原则,要求服务机构遵循市场竞价,共同抵制恶性压价或支付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以维护行业健康生态。

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不动产登记代理业务导则(2024)》中估协发〔2024〕33号第1页
第 1 页
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不动产登记代理业务导则(2024)》中估协发〔2024〕33号第2页
第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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