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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4.11.21-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自然资源资产价格评估业务拓展导则(2024)》中估协发〔2024〕32号.pdf

2024年11月19日,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印发《自然资源资产价格评估业务拓展导则(2024)》。

本导则由本协会组织编制,旨在为土地估价机构及其专业人员系统梳理和拓展自然资源资产价格评估业务领域,构建覆盖法定评价评估、一般评价评估及咨询与研究三大类别的全流程专业技术服务体系。本导则基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政策规定及技术标准,明确了各类业务的工作依据、业务内容、程序要点与成果形式,并强调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强化质量审核与风险防控。其核心目标在于引导行业从传统的单一地价评估向综合性、全周期、一体化的专业技术服务转型升级,以政策导向与市场需求为驱动,提升行业整体服务能力与成果质量,从而推动自然资源资产的合理保护与高效开发利用。

构建三大业务板块的专业服务体系

本导则将业务整体划分为法定评价评估、一般评价评估以及咨询与研究三大类,并分设规范性附录对各类业务的操作要点进行详细阐释。法定评价评估涵盖国有与集体土地领域内各类法定评估事项,如出让、抵押、征收及司法处置等,是机构的常规性业务;一般评价评估拓展至土地开发利用、耕地保护、生态补偿、资源调查及城市体检等领域;咨询与研究类业务则主要回应市场对项目策划、资产管理、政策研究与技术标准研制的深层需求,是提升服务水平的重要方向。

明确全流程执业规范与技术要求

针对每一项具体业务,本导则均从主要工作依据、业务内容、工作程序与技术要点、成果形式及专业能力胜任要求等维度给予明确指引。技术要点部分整合评估、评价与咨询的不同方法特征,强调在遵循既有规程基础上关注特定业务场景下的特殊处理,例如抵押评估中抵押价值与法定优先受偿款的界定、整体评估中对自然资源资产包系统性效用的考量等,为从业人员提供了具体且可遵循的操作基准。

强化成果质量管控与市场化取费准则

本导则要求所有评估类成果必须执行三级审核与电子化备案,其他成果也应履行严格的内部审核,以保障服务产品的独立性与科学性。在专业服务取费方面,明确自然资源资产价格评估业务总体遵循市场化原则,依据服务对象不同,分别执行政府采购规定、行业取费标准下的市场竞价,同时严禁以低于成本报价或支付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行业健康生态。

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自然资源资产价格评估业务拓展导则(2024)》中估协发〔2024〕32号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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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自然资源资产价格评估业务拓展导则(2024)》中估协发〔2024〕32号第2页
第 2 页
可免费试读【2页/共7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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