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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19.07.29-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41号.pdf

2019年7月29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41号。

本通知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经商财政部同意,专门就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制定《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本指引以坚持需求导向、常态公开、创新探索和监督评估为基本原则,致力于建立覆盖农业补贴全流程、补贴服务全过程的“五公开”工作机制,全面推动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和信息化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明确适用范围与公开主体

本指引划定适用领域为农业农村部及省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管理的转移支付类项目,适用主体明确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这一界定压实了基层主体责任,确保公开工作直接面向服务群众和农业经营主体的最前沿阵地,解决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问题。

构建标准化的公开事项清单

本指引配套了详细的《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系统梳理了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3个一级事项,并细化为耕地地力保护、农机购置补贴、强制扑杀与无害化处理等6个二级事项。针对每个事项,本指引均统一设定了公开内容、依据、时限、渠道和载体等关键要素标准,并要求在公开过程中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安全。

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全流程

本指引强调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须遵循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的全过程公开要求,细化并优化发布、解读、回应各环节的管理流程。在执行层面,鼓励地方结合实际选择针对性公开渠道,对复杂事项编制工作流程图,并积极探索公众参与和政策解读的标准化规范化,确保公开信息让群众看得到、易获取、好参与、能监督。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41号第1页
第 1 页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41号第2页
第 2 页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41号第3页
第 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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