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文档信息
Vip.1
名称:2022.10.26-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水利部《关于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建发〔2022〕6号.pdf

2022年10月26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水利部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要求,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决定在有条件的地区试点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印发《关于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建发〔2022〕6号。

本通知旨在部署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工作,由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水利部联合发布。本通知明确,试点工作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聚焦永久基本农田,统筹新增建设与改造提升,着力完善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等基础设施,力争实现亩均产能提升10%以上、耕地质量提高约1个等级,并建立长效管护机制。首批择优支持不超过20个试点,分为整地市级、整县级、整灌区三类,建设周期3至5年。本通知要求申报地区具备良好工作基础、充足建设潜力和较高粮食产量,通过地方申报、部级遴选、跟踪评估等程序组织实施,并强调加强组织领导、政策支持、监管监测与宣传引导,确保试点取得实效。

试点目标与建设重点

本通知提出,试点工作围绕全面加强农田设施建设、大力提升耕地质量和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管护三大目标展开。通过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与改造提升,构建从水源到田间的完整灌排体系,增强农田防灾减灾能力,同时采取综合措施改良土壤、培肥地力,并确保管护经费、主体与责任全面到位,以发挥项目长期效益。

申报条件与实施流程

本通知规定了申报试点的三项核心条件: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工作机制健全且群众参与度高;灌区水源可靠、耕地资源充足且具备大规模建设可行性;属于产粮大县或粮食调出能力强的地区,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占比高的区域实施。实施流程采取自下而上自愿申报,经省级审定推荐后由部级组织专家论证遴选,建设期间及完成后均实行跟踪评估与验收。

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水利部《关于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建发〔2022〕6号第1页
第 1 页
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水利部《关于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建发〔2022〕6号第2页
第 2 页
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水利部《关于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建发〔2022〕6号第3页
第 3 页
可免费试读【3页/共10页】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