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7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1号)。
本通知印发了由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制定的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和加强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服务农业强国建设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本通知以四个附件形式分别对应粮油生产保障、农业产业发展、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四类资金,统一构建了“政策目标明确、分配办法科学、支出方向协调、坚持绩效导向”的管理框架。各项办法均明确了资金的定义性质、实施期限至2027年、中央与地方各级财政及农业农村部门的职责分工,并系统规定了资金使用范围、分配测算方法、预算下达流程、资金使用管理要求以及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与监督机制。同时,本通知废止了此前印发的相关旧办法,确保政策执行的衔接与统一。
四类资金统一的管理制度框架
本通知所附的四项管理办法结构高度一致,均从总则、资金使用范围、资金分配和预算下达、资金使用和管理、绩效管理和监督、附则六个章节作出规定。资金分配均采取因素法与定额测算相结合的方式,因素法普遍涵盖基础因素、任务因素和脱贫地区因素,并可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等进行调节。预算下达时限统一为全国人大批准中央预算后30日内,并需提前下达下一年度预计数。
专项资金精准支持不同农业领域
四类资金各有明确的支出方向:粮油生产保障资金重点支持小麦“一喷三防”、集中育秧、扩种油菜、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及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农业产业发展资金覆盖农机购置补贴、种业发展、良种良法推广、产业融合、畜牧业及渔业发展;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聚焦新型主体培育、社会化服务、高素质农民培育和基层农技推广;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则用于地膜回收、秸秆综合利用、草原生态补奖及渔业资源保护。
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与监督问责
各项资金均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设定与资金量相匹配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和自评,并将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和政策完善的重要依据。各级财政和农业农村部门需加强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的监督,运用大数据等手段提升效能,财政部各地监管局负责预算执行监管。对违规分配、使用资金的行为,明确了依法追究责任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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