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0日,自然资源部为规范和指导地质灾害隐患综合遥感识别工作,制定《地质灾害隐患综合遥感识别技术规程》(报批稿)。
本文件确立了地质灾害隐患综合遥感识别的工作程序,并规定了基础资料与数据获取、地表形变特征提取、灾害要素光学遥感解译、隐患综合判识与初步评价、野外查证、成果编制等阶段的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隐患的综合遥感识别,其他类型地质灾害隐患遥感识别工作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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