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路沥青材料内聚特性检测技术规程》DB32/T4861-2024,2024年10月2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采用测力延度仪检测沥青材料内聚特性的仪器设备和材料、准备工作、试验步骤、内聚能计算方法、报告、允许误差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公路工程用道路石油沥青和聚合物改性沥青。包括原样沥青、压力老化后的沥青和薄膜加热试验(或旋转薄膜加热试验)后的沥青,以及回收路面沥青、乳化沥青或改性乳化沥青残留物。
本规程规定了采用测力延度仪检测公路沥青材料内聚特性的完整技术体系,涵盖从仪器设备、试件制备到数据计算与报告的全流程操作要求。本规程以沥青材料分子间相互作用特征为核心,通过标准试件在规定温度和拉伸速度下的力学响应,量化内聚力、伸长变形值及内聚能三项关键指标,为评价沥青材料抵抗外力拉伸作用的能力提供统一、可复现的试验方法。本规程适用于道路石油沥青、聚合物改性沥青及其老化、回收、乳化残留物等多种形态的沥青材料,并针对不同沥青类型设定了差异化的试验温度。
本规程明确了内聚特性的定义及其表征方式,即通过内聚力、伸长变形值、内聚能三个参数系统描述沥青材料的抗拉伸能力。内聚力反映试件承受的即时拉力,伸长变形值记录拉伸达到的长度,而内聚能作为综合性指标,以内聚力—伸长变形值曲线与横坐标围成的封闭区域面积来表征消除分子间作用力所需的总能量,单位为焦耳。这一指标体系将简单的延度测试提升为精细化的能量分析。
本规程严格规定了试验条件:道路石油沥青试验温度为10℃、聚合物改性沥青为5℃,拉伸速度统一为5cm/min,并对测力延度仪、恒温水槽等关键设备的控温精度、量程、分辨率提出了明确的技术要求。在操作层面,本规程从沥青取样加热、隔离剂配制、试模组装灌模、冷却刮平到水浴保温,每一步均设定了规范化步骤与参数控制点,确保试件制备的一致性和试验结果的可比性。
本规程建立了基于积分数值方法的内聚能计算公式,并对同一样品不少于3个试件的平行试验提出了明确的重复性与再现性允许误差标准。其中最大伸长变形值的重复性允许误差为平均值的20%,最大内聚力与内聚能的重复性允许误差均为15%。试验报告须完整记录沥青类型、试验温度、拉伸速度及三项核心指标的结果,确保检测数据的可追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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