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8日,农业农村部为做好高标准农田分类分级评价工作,根据相关国家标准,特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工作手册(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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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南系统规定了浙江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技术框架与审查要求,是构建全省“四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技术文件。本指南明确乡镇级规划是市县级规划的细化落实与详细规划的工作基础,承担着传导约束性指标、空间控制线、用途分区和管控要求的关键职能。本指南从规划定位、规划范围、工作组织等总则要求出发,全面覆盖了基础底图制作、空间控制线落实、用途分区规划、用地布局、自然资源保护、综合整治修复、安全防灾保障、重大项目安排以及详细规划单元传导等编制内容,并对法定性与研究性成果的构成、图件规范及数据库标准提出了统一要求,同时配套了报批审查的职责分工与审查要点。
规划定位与总则要求
本指南明确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兼具法定性与实施性,是实施全域国土空间治理和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规划范围包括镇域和镇区两个层次,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形成工作底图。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县级审核后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相邻乡镇可联合编制片区规划。
空间控制线与用途分区
本指南要求全面落实三条基本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基础设施控制线及城市重要控制线等,并细化划定村庄建设边界与重点风貌管控区。在此基础上,以上位规划确定的用途分区为基础,将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等细分至二级用途分区,明确各分区的范围边界、面积和用途准入管控要求,衔接浙江省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
用地布局与专项支撑
本指南规定各类用地布局应符合底线管控和用途分区主导功能,耕地保护须将任务落实到图斑地块,明确占补平衡与恢复目标。规划内容涵盖历史文化保护、景观风貌塑造、森林湿地水资源等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以及国土综合整治修复、安全防灾保障和重大工程项目安排,形成全要素覆盖的国土空间治理方案。
成果形式与传导审查
本指南要求成果由法定性文件和研究性文件构成,法定图集比例尺精度不小于1:2000,并须划分详细规划编制单元,明确约束性指标和空间控制线等刚性传导内容。规划报批需通过报件齐全性、规划文本、法定图集和数据库四个方面的审查,由县级和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重点审查现状基数、空间控制线传导、用地布局以及县域统筹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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