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文档信息
Vip.1
名称:2024.11.01-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机动车停车位销售指引成住建发〔2024〕157号.pdf

2024年11月1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机动车停车位销售指引成住建发〔2024〕157号。

本指引旨在分类规范商品住宅和非住宅配套机动车停车位的销售管理,通过分阶段、有条件、控节奏的方式,合理引导车位资源配置,保障业主基本停车需求,同时推动存量车位有序消化。本指引将商品住宅配套车位销售划分为两个阶段,从预售环节的有限购买到满足一定入住率和登记年限后逐步放开,并对非住宅配套车位赋予更大的市场化处置空间,兼顾了居住属性与商业运营的不同需求。

商品住宅配套车位的分阶段销售

本指引对商品住宅配套车位实行两阶段管理。第一阶段,开发企业在住宅达到预售条件时可同步预售对应地下车位,单套业主在预售阶段限购2个,车位竣工验收备案后可购第3个。第二阶段,待房屋分户转移登记面积达到可售总面积的一定比例,或满足首次登记年限条件后,开发企业在预留不少于总车位2%或5%的保障性车位并完成不少于30日公示的前提下,未售车位可向业主销售第4个。

非住宅配套车位的差异化处置

本指引明确非住宅配套车位第一阶段可向单套业主销售不超过规划配比数量的车位。第二阶段,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后,开发企业公示剩余车位不少于30日,公示期满后未售车位可不受数量限制自主向业主销售,或整体转让给第三方经营管理,但第三方除再次整体转移外,不得拆零出售给业主以外的单位或个人。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机动车停车位销售指引成住建发〔2024〕157号第1页
第 1 页
可免费试读【1页/共4页】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