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监测技术规范》DB15/T3696-2024,2024年11月2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自然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监测样地选取与样方设置、监测内容和监测指标测定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森林、草原、荒漠、沙地、湿地自然生态系统长期连续定位监测。
本规范规定了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的监测样地选取与样方设置、监测内容及监测指标测定方法,适用于森林、草原、荒漠、沙地、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的长期连续定位监测。本规范以构建覆盖全区典型生态系统的监测技术体系为目标,将监测样地分为参照样地与现状样地,系统规范了植被样地(乔木、灌木、草本)、土壤样地和动物样地的设置标准与面积要求。监测指标体系涵盖植被、土壤、气象、水文及动物五大类指标,其中水文指标和动物指标为选择性监测指标,并针对不同生态系统类型分别制定了差异化的监测时间与频次方案。测定方法部分详细规定了样地基本情况调查、植被各层指标的观测与取样、土壤理化性质分析、动物各类群的调查方法以及水文气象监测的具体操作流程,确保监测数据的规范性、可比性和科学性。
本规范明确了参照样地和现状样地的划分原则,参照样地处于原生群落顶级或近于顶级状态,用于长期对照;现状样地则设置于具有不同干扰程度的典型地段。在样方设置上,针对乔木、灌木、草本不同生活型分别规定了样地面积和样方布设方式。如乔木样地为20m×30m并划分为6个小样方,灌木样地为50m×50m,草本样方不少于5个1m×1m重复;土壤样地依托植被样方按分层深度取样,动物样地则根据类群特点布设样线、样区和样点。
本规范按森林、草原、荒漠、沙地、湿地五大生态系统分别列出监测指标表,指标涵盖植被结构、土壤理化性质、气象要素、水文动态及动物种群等。监测频次依指标类型和生态系统差异而定:植被监测中草原和荒漠参照样地在生长季每月开展,现状样地仅在旺盛月份同步;土壤速效养分每年采集一次,其他土壤指标每三年一次;动物监测中哺乳类每年一次,鸟类每年四次,湿地生态系统冬季可酌情选测。该安排兼顾了监测的系统性与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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