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大连市《农贸市场智慧化建设规范》DB2102/T0115-2024,自2024年04月2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农贸市场智慧化建设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智慧化系统、设备设施、智慧应用和实施保障。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全封闭室内农贸市场(以下简称“市场”)智慧化建设。
本规范立足农贸市场智慧化转型的实际需求,系统构建了涵盖基础条件、系统架构、设备配置、应用功能及实施保障的全链条建设指引。本规范明确智慧化建设应以全封闭室内市场为前提,通过统一规划布局、完善基础设施与建立信息管理系统,为智慧化转型奠定硬件与管理基础。在此基础上,本规范提出由经营业务、信息发布、物联感知、移动管理和质量追溯五大模块构成的智慧化系统框架,并规定需配套智能电子秤、快速检测室、视频监控、计算机网络及显示终端等关键设备,最终实现智慧溯源、线上线下融合交易以及涵盖经营户与行为分析的智慧管理闭环,并要求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建章立制、强化考核与人员培训,确保建设成果长效运行。
本规范首先对农贸市场智慧化建设的硬件基础和管理前提提出了明确要求,规定市场须为全封闭室内场所,应科学划分功能交易区并统一设计摊位,配套完善的给排水、通风、消防、卫生及冷藏设施,同时实现Wi-Fi全覆盖并统一配置及管理智能电子秤。在软件层面,本规范要求构建由经营业务、信息发布、物联感知、移动管理、质量追溯五大子系统组成的智慧化系统,确保各子系统互联互通并能支撑视频监控、数据传输、存储与交互等核心功能。
本规范详列了支撑智慧化运转的七类核心设备,包括与市场系统实时联动的智能电子秤、具备无线通讯与数据对接功能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满足不少于60天视频保存的安防监控系统,以及覆盖内外网的计算机网络、信息显示屏、广播系统与移动终端。在应用层面,本规范指引市场利用智能电子秤实现交易数据自动上传与智慧溯源,拓展线上交易平台及多渠道评价投诉通道,并借助视频监控自动识别占道经营、客流统计及危险行为预警,实现对经营户缴费、证照与市场秩序的智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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