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公路绿化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技术规范》DB63/T2347-2024,自2024年11月2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公路绿化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技术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评定项目及评定等级等技术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公路绿化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
本规范立足青海省公路绿化工程质量管控需求,系统规定了检验评定的技术内容与实施程序。本规范涵盖植物材料、绿地整理、栽植等评定项目,确立了从分项工程到单位工程的逐级评分与等级评定规则,采用100分制加权平均法进行量化评价。本规范强调公路绿化工程应满足设计要求,交工验收须在满一个年生长周期后进行,并对苗木规格、土壤条件、成活率及外观质量等关键指标明确了检验方法与允许偏差,为工程质量的客观判定提供了统一的技术依据。
本规范对植物材料的种类、规格、检疫证明及苗木包装提出明确要求,从源头保证绿化用苗质量。同时严格规定绿化用土须为自然表土或熟土,种植前应进行土壤理化性质分析并采取改良措施,确保有效土层厚度满足植物生长需求。
本规范针对树木栽植与草坪、地被种植分别设定实测项目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强调种植品种、规格、密度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对成活率提出量化要求。外观评定方面,重点检查植株损伤、修剪整齐度及地面平整度,对空秃面积和整体景观效果均有明确扣分标准。
本规范以分项工程为评分单元,综合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外观缺陷和资料完整性四部分进行质量检验评定,并按加权平均法计算得分。质量等级划分为合格与不合格,75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工程须经维护或返工后方可重新评定,且复评分值按90%计入分部工程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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