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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4.09.25-青海省《普通干线公路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技术规范》DB63/T 2326-2024.pdf

青海省《普通干线公路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技术规范》DB63/T2326-2024,自2024年09月2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普通干线公路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技术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应急处置、交通组织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普通干线公路自然灾害应急处置。

本规范立足青海省普通干线公路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实际,系统规定了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等设施在遭遇沉陷、坍塌、崩塌、滑坡、水毁、泥石流、冰雪、积沙及隧道各类灾害时的应急处置技术和交通组织要求。本规范确立了“规范有序、疏散撤离、及时救治、安全通行”的总体原则,强调应急准备、预警监测与现场处置的有机衔接,并对临时便桥涵搭建、防护台车布设、改移线路通行等关键技术环节给出了量化参数与操作要点,力求在保障抢险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快速恢复公路通行能力。

路基路面与桥涵灾害处置要点

本规范针对路基路面常见灾害类型,分别明确了处置原则与技术措施。沉陷路段遵循“先保通、后处置”,依据稳定状态采取边通行边回填或注浆加固等方式;坍塌路段按深度差异选用土石填筑、袋装土拦边或泡沫轻质材料抢修等方案;崩塌和滑坡路段注重先清理上边坡危岩再恢复通行;水毁路段以“固基护脚、以疏为主”为导向,强调抛填防护与渗水抢修;泥石流和冰雪路段则分别突出“以避为宜”和“及时清除、阻防结合”。桥梁涵洞部分规定了受损后的评估分级处置方法,涵盖限制通行、临时加固、架设贝雷梁或波纹钢管便桥等应急措施,并对洪水冲击防护提出抛石、石笼等紧急加固要求。

隧道灾害及交通组织规定

本规范对隧道应急处置实行“先处置、后安全通行”原则,要求抢通过程中开展拱顶下沉、周边收敛等动态监测。针对洞门边仰坡、洞身掉块坍塌、洞内路面涌水突泥等情形,分别给出防护台车保护、型钢全断面环向支撑、半幅隔离通行等组合处置方案,并就有毒有害气体泄漏及火灾爆炸事故,明确通风疏散、气体检测合格后放行的安全底线。交通组织部分规定了保通车道宽度不小于3.5米、侧向余宽不小于0.75米等控制指标,要求依据路段受阻情况采用半幅交替通行、改移临时线路或就近绕行等方式,并按规范布设警示区、过渡区等作业区,确保应急处置期间行车安全有序。

青海省《普通干线公路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技术规范》DB63/T 2326-2024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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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普通干线公路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技术规范》DB63/T 2326-2024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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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普通干线公路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技术规范》DB63/T 2326-2024第3页
第 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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