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粉尘涉爆场所目视化安全管理设计规程》DB23/T3839-2024,自2024年09月29日起实施。
本文件界定了粉尘涉爆场所目视化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粉尘涉爆场所目视化安全管理的管理对象、管理方式、管理内容和管理设计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工贸行业粉尘涉爆场所的目视化安全管理设计。
本规程确立了粉尘涉爆场所目视化安全管理的系统性设计要求,旨在通过形象直观的视觉感知信息,对工贸行业中存在的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环境实施规范化现场安全管理。本规程覆盖了从确定管理对象、选择管理方式、明确管理内容到完成设计稿的全流程,将人员、工器具、设备设施及环境纳入统一的管理框架,并详细规定了告知牌(卡)、标示线、安全标志及安全色的具体应用规则。通过颜色区分、标志警示和区域划分等手段,本规程致力于使粉尘爆炸风险可视化、标准化,从而提升场所的本质安全水平。
本规程明确了目视化安全管理围绕人员(作业、管理、外访)、工器具、设备设施及环境四大对象展开。管理方式规范为告知牌(卡)、标示线、安全标志和安全色四种。其中,告知牌用于传递设备风险、操作规程等信息;标示线界定通道、作业区等空间功能;安全标志提供禁止、警告等直观提示;安全色则以红、蓝、黄、绿传递风险等级与安全指示。
本规程对除尘器、配电箱、产尘设备等关键设备设施的目视化标识进行了专项规定,例如除尘器区域需设置包含禁止烟火、当心爆炸等在内的安全标志,并应用虎斑线警示危险部位。在环境管理上,规程要求根据爆炸危险性划分20区、21区和22区并在地面标记,入口处设置区域性风险告知牌,同时对粉尘管道的识别色、色环和流向箭头作出了统一规定,确保场所风险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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