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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4.06.20-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大兴安岭G331国道沿线老兵驿站服务与管理规范》DB2327/T 084-2024.pdf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大兴安岭G331国道沿线老兵驿站服务与管理规范》DB2327/T084-2024,自2024年06月2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老兵驿站的组织机构、基础设施、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文化建设、培训激励、共建运营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大兴安岭G331国道沿线老兵驿站的服务与管理。

本规范立足大兴安岭“醉美G331国道”沿线,系统规定了老兵驿站的建设、服务与管理要求。本规范以打造“退役军人之家”为目标,融合双拥工作站、国防教育站与思想政治引领站功能,面向现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及广大游客,构建了一套集便民服务、优惠优待、文化宣教、应急救援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体系。在组织架构上,明确以老兵为骨干配齐管理团队;在硬件保障上,统一牌匾标识、规范场所设施与资产管理;在运营机制上,强调通过培训考核、典型选树与共建合力,持续提升服务品质与社会影响力,塑造北疆特色服务品牌。

组织与设施保障

本规范要求老兵驿站配备以老兵为主的站长、副站长及工作人员,并明确选配有信仰、有情怀的人员作为骨干。驿站须悬挂统一制式的“龙江老兵驿站”牌匾,配置充电桩、休息间、热水器、急救药箱等服务设施,并建立规范的资产管理制度,确保有序运营。

服务对象与内容

本规范明确服务对象为持有效证件的现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以及沿线游客。

文化建设与运营管理

本规范突出政治信仰教育、思想引领与双拥红色文化氛围营造,通过标语图板、事迹展板等形式强化阵地建设。地县两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组织培训交流、站长考核动态管理及典型选树宣传,并通过签订共建协议、构建“15分钟拥军服务圈”和沉浸式调研督导,保障驿站规范化、科学化运营。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大兴安岭G331国道沿线老兵驿站服务与管理规范》DB2327/T 084-2024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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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大兴安岭G331国道沿线老兵驿站服务与管理规范》DB2327/T 084-2024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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