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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4.09.30-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04号.pdf

2024年9月30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意见》精神,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建立以省域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核心的占补平衡新机制,强化耕地总量管控和以补定占管理,稳步提升耕地质量,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联合印发《关于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 自然资发〔2024〕204号。

本规范确立了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的全套技术要求,适用于国家级公益林的区划、界定、调整与更新工作。本规范从区划原则、对象范围、操作流程、界定调整到成果产出,构建了完整的标准化体系,强调以生态优先、科学布局和相对稳定、持续发展为基本原则,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保护红线,将江河源头、江河两岸、重要山脉、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和水库、荒漠化及水土流失严重地区、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重要天然林分布区以及边境地区等九类生态区位作为划定范围。本规范通过统一资料准备、底图制作、生态区位落实、小班区划、属性调查和数据库检查的操作流程,确保国家级公益林精准落地,并规定了界定确认、调整条件和数据动态更新的具体规则,最终形成报告、数据库和统计表三类成果。

生态区位与对象覆盖九类重点区域

本规范明确了区划对象包括乔木林地、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和未成林造林地,并详细列举了九大生态区位类型。各区位有明确的空间界定标准,如江河源头向下延伸20公里、江河两岸干堤以外2公里范围、重要山脉主梁两侧500米等。凡在生态保护红线内符合多个区位条件的,按顺序区划且不重复交叉,确保重要生态功能区全面覆盖、精准落地。

区划界定全流程实现标准化操作

本规范将区划流程分解为六个环节:资料准备阶段需收集自然经济、林地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及高分辨率影像等基础数据;底图制作需经正射校正、融合增强形成数字正射影像,并与行政界线和经营界线叠加;生态区位依据相关名录和附录落实类型与范围;小班区划在生态保护红线内以667平方米为最小单位进行区划;属性调查补充权属、地类、起源、林种等信息;最后通过拓扑检查、属性核查和逻辑校验修正数据库,形成完整的国家级公益林数据库。

界定调整与成果产出形成闭环管理

本规范规定区划小班须经林权权利人确认四至界线和属性信息,由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界定。调整机制涵盖林权权利人自主调出、边界范围调整、生态区位变更、审批使用核减及地类不符等六类情形,实行补进与调出分别落实、单独成档。成果体系由现状分析与变化说明报告、国家级公益林数据库及生态区位数据库、以及按权属、地类、生态区位、起源和林地保护等级分类的五张统计表构成,支撑动态更新与长效监管。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04号第1页
第 1 页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04号第2页
第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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