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地震预警信息专用终端建设规范》DB6101/T3209-2026,自2024年11月14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地震预警信息专用终端和专用终端建设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地震预警信息专用终端的建设。
本规范规定了地震预警信息专用终端的分类、功能、技术指标以及终端建设的全流程要求。本规范将专用终端划分为可视类与非可视类两类,分别明确了其在信息接收、声光报警、远程监控、时钟同步等环节的功能设计,并细化了入网注册、通信协议、信息安全、环境适应性等技术指标。在建设环节,本规范从场地选址的环境条件、供电与通信要求,到安装布线、管线防护、设备固定等施工细节,再到接入市级发布系统的注册授权流程,均给出了系统性约束。此外,本规范还覆盖了安装完成后的检查测试、管理人员培训以及设备移交等相关工作,旨在保障专用终端从部署到运维的全周期规范化管理。
本规范依据信息展示方式将专用终端分为可视类和非可视类两类,并在功能和性能上分别提出差异化要求。两类终端均须具备秒级预警响应、声光报警、时钟同步、远程监控及断电重连等基础能力,但其技术指标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可视类终端额外强调信息展示、灯光报警、外壳防护和日志管理等可视化与安全防护能力,非可视类终端则更聚焦于声音报警和通信连接的可靠性。
本规范对安装场地的温湿度、供电、通信信号及环境干扰等条件制定了明确的量化要求,并针对室内外不同场景的防水、通风、遮阳等防护措施给出指导。安装过程中,管线材料必须具备阻燃特性,布线应使用穿线管并可靠固定,供电接地严格遵循安全规范。终端接入市级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前务必完成注册授权,经审核批准后获取认证凭据并保持长连接,设备终止服务时须执行规范的暂停或注销流程。
本规范要求专用终端安装后须依次通过安装检查、功能测试和720小时稳定性运行考核,其中稳定运行率不低于95%,并须使用标准化表格记录检查、测试及运行数据。建设方还应对终端管理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确保其掌握操作维护技能,设备移交时需交付完整的操作说明、合格证、安装记录及移交登记文件,以此形成闭环的运维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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