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煤炭型工矿废弃地污损程度调查与评估技术规范》DB61/T1804-2023,2024年01月28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煤炭型工矿废弃地污损程度调查与评估的总则、调查评估程序、资料收集与方案编制、污损调查、系统评估的内容和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煤炭型工矿废弃地因压占、塌陷、挖损、污染等造成的土地污损程度调查评估。
本规范系统规定了煤炭型工矿废弃地污损程度调查与评估的技术要求,涵盖因煤炭开采加工活动造成的压占、塌陷、挖损和污染等各类土地损毁与污染情形。本规范以保障地质安全、恢复土地功能与价值为核心目标,确立了从资料收集、方案编制到现场调查、系统评估的完整工作程序。在调查环节,本规范分别对损毁调查和污染调查提出了具体方法,包括采用GPS定位、航拍、遥感解译、采样监测等手段查明压占范围、塌陷规模、挖损程度以及固体废物、水体、土体的污染特征。在评估环节,本规范构建了分项评估与综合评判相结合的技术框架,采用极限条件法将污损程度划分为轻度、中度、重度三个等级,并规定了相应报告编制要求,适用于陕西省煤炭型工矿废弃地的污损程度调查评估工作。
本规范明确了调查评估需遵循六步程序:收集分析区域基础资料与企业信息,编制调查评估工作方案,开展场地污损调查,汇总分析数据并系统评估,最终编制成果报告。资料收集涵盖区域气候地质、水文土壤等自然条件,以及企业开发利用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和污染源分布图等关键信息,当现有资料不满足评估要求时,须编制方案并实施实地调查。
本规范将调查分为损毁调查与污染调查两大板块。损毁调查针对压占、塌陷、挖损三种类型,分别明确需查明的要素,如压占的位置、面积与厚度,塌陷的沉降量与裂缝分布,以及挖损的面积与深度等。污染调查则聚焦固体废物、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要求对矸石、粉煤灰等进行性质鉴定,在水体上下游及塌陷区布设采样点,并按照一定网格密度采集土壤样品进行检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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