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数据库规范》DB15/T3688-2024,自2024年10月27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数据库的入库数据范围、数据库命名、原始档案命名、数据管理、数据项表示、数据内容及数据字典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划范围内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数据库建设。
本规范规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数据库建设的入库数据范围、命名规则、数据管理、数据项表示及具体数据内容等要求。本规范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数据库建设,旨在统一数据格式与结构,确保成果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与一致性。入库数据须与成果报告保持一致,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并对数据安全、保密及质量控制提出了明确要求。数据内容覆盖项目基本信息、区域及近场区地震活动性与构造评价、目标区断层勘查与活动性鉴定、地震工程地质条件勘测、地震危险性分析、场地地震反应分析以及地震地质灾害评价等全流程环节,为规范开展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数据库工作提供了技术依据。
本规范明确了数据库和原始档案的命名规则,均须包含目标区行政区划代码、项目编号和报告完成日期等要素,以实现统一标识与便捷检索。同时,本规范对数据采集、入库、集成及运行维护提出了严格的安全保密措施,并从要素完整性、结构一致性、空间定位准确性及属性编码正确性等方面规定了数据质量的具体标准,确保数据库的可靠可用。
本规范系统梳理了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涉及的八大类数据内容,包括项目基本信息、区域与近场区地震活动性及构造评价数据、目标区断层勘查与活动性鉴定数据、地震工程地质条件勘测数据、地震危险性分析数据、场地地震反应分析数据以及地震地质灾害评价数据。每类数据均详细定义了数据项名称、类型、约束条件及值域,并配套了相应的数据字典表,确保数据入库时有章可循。
本规范对地震危险性分析和场地地震反应分析的关键参数做了细致规定,涵盖基岩地震动衰减关系系数、控制点基岩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与反应谱、输入地震动时程包络参数、钻孔土层模型以及地表地震动参数分布等数据。在地震地质灾害评价方面,明确了砂土液化、地表破裂带、软土震陷、地震崩塌与滑坡等灾害的评价数据格式,保障了评估结果的标准化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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