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民用建筑绿色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是根据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年度标准编制计划和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复要求,由哈尔滨工业大学会同有关单位编制而成。该标准旨在推广绿色建筑,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指导黑龙江省民用建筑的绿色设计,确保建筑在全寿命期内实现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等综合性能。标准共分为12章,涵盖了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绿色建筑策划与设计流程、场地规划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暖通空调、给水排水设计、电气与智能化、室内装饰装修设计以及景观环境设计等内容。
本标准以因地制宜、被动优先、主动优化为原则,结合黑龙江省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和文化特点,统筹考虑建筑全寿命周期的技术与经济特性,采用有利于建筑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技术措施。同时,强调各专业之间的协同配合,推动绿色建筑的创新设计,鼓励使用“四新”技术和产品,确保选用的建筑材料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的要求,并不得采用国家和黑龙江省禁止使用的材料。
总则
标准明确指出适用于黑龙江省新建民用建筑的绿色设计,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可参照执行。绿色建筑设计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黑龙江省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和文化特点,统筹考虑建筑全寿命期内的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等性能。
基本规定
绿色建筑设计应体现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和环境宜居等方面的综合性能。设计应从项目立项时进行绿色建筑策划,制定绿色建筑总目标与相关指标,指导后续阶段绿色设计,保证每个阶段的经济、合理和高效,实现预定的绿色建筑目标。
绿色建筑策划与设计流程
绿色建筑策划应在项目策划或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编制绿色建筑设计策划书或专篇。绿色设计流程涵盖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各阶段需协同工作,围绕统一的绿色建筑定位与目标,落实绿色性能相关的设计任务。
场地规划设计
场地规划设计应顺应黑龙江省气候特征,改善室外环境质量,提高生态效益。应合理利用土地资源,避免在噪声大于75dB的区域进行规划建设,居住建筑应远离机场、铁路线等噪声源。
建筑设计
建筑设计应注重空间布局、围护结构节能、声环境、光环境和热环境的优化设计,提升建筑的舒适度和安全性。建筑设计应充分考虑老年人和儿童等特殊人群的需求,设置无障碍设施,保障不同人群的通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