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盐碱退化草地补播野大麦生态修复技术规程》DB23/T3752-2024,自2024年09月2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盐碱退化草地补播野大麦(Hordeumbrevisubulatum(Trin.)Link)生态修复技术过程中的环境条件、退化草地选择、围栏封育、野大麦种子选择、修复技术、生产档案等。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盐碱退化草地补播野大麦生态修复。
本规程规定了黑龙江省盐碱退化草地采用补播野大麦进行生态修复的整套技术要求。规程围绕修复全流程,从退化草地筛选、围栏封育、种子选用到针对不同盐碱化程度的两类修复技术路径分别给出量化操作规范,并纳入生产档案管理要求。其核心思路是以野大麦为修复草种,根据轻中度与重度退化两类情形,通过差异化整地、播种、施肥与后期管控措施,恢复草地植被覆盖度与生产力,同时强调修复初期的封育保护与全过程记录追溯,形成可复制、可验收的技术闭环。
本规程适用于黑龙江省内符合国家退化草地分级标准的轻度、中度及重度盐碱退化天然草地。修复启动前须完成两项基础工作:一是严格依据GB 19377判定退化等级,确保对象选择准确;二是按照NY/T 1237建设围栏,并在修复第一年禁止放牧和割草,为人工作业和自然恢复留出窗口期。野大麦种子须选用适宜当地气候的品种,质量满足GB 6142的规定。
针对轻度和中度盐碱退化草地,规程要求先对原有植被进行刈割,留茬高度控制在5 cm至10 cm,随后采用免耕补播机进行条播,行距15 cm至30 cm,播种深度0.8 cm至1.0 cm,播量37.5 kg/hm²至45.0 kg/hm²,随播种一并施入复合肥300 kg/hm²。重度退化草地则需先进行细致整地,包括耕翻、重耙、轻耙及镇压,内涝地块须开设排水沟,随后以条播方式播种,行距30 cm至45 cm,播种深度2 cm至4 cm,播后覆土镇压,施肥方案与轻中度相同,且从第二年起每年6月追施复合肥300 kg/hm²一次。
播种时间上,轻中度退化草地为5月上旬至7月下旬,重度退化草地为5月上旬至6月下旬,需结合当地土壤墒情和气候条件择机作业。规程同时明确应建立覆盖环境条件、退化草地选择、围栏封育、种子选择及修复技术全要素的生产档案,为后续监测评估和持续改良提供可追溯的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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