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张家口市《客运架空索道应急救援管理规范》DB1307/T470-2024,自2024年10月2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客运架空索道应急救援的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应急救援岗位职责、应急救援响应及后期处置。本文件适用于客运架空索道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及处置。
本规范围绕客运架空索道突发事件的全链条应急管理,构建了涵盖组织架构、岗位职责、响应流程与后期处置的完整体系。本规范明确要求应急救援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由使用单位法人或授权人担任总指挥,安全总监担任副总指挥,并依法配备安全总监与安全员。本规范将应急组织细化为应急救援办公室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应急救援组、技术专家组、后勤保障组和善后工作组,形成分工明确的矩阵式指挥网络;同时,对预案编制、装备管理、救援实施直至终止恢复的各环节作出程序性规定,确保救援行动有序、高效。
本规范确立以总指挥为核心的应急指挥体系,规定总指挥由使用单位法人或其授权人担任,副总指挥由安全总监担任,实现安全管理责任与应急决策权的统一。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作为领导机构,统领下设的五个专业小组,分别承担协调联络、现场营救、技术支撑、物资保障和善后安抚等职能,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指挥链条清晰、权责对等。
本规范将应急响应划分为方案选定与启动、救援实施、救援终止三个阶段,要求安全员第一时间研判并报告,总指挥审定技术专家组选定的方案后立即启动。救援终止须同时满足人员撤离、伤员获治、危险消除等六项条件,体现全过程闭环管理。后期处置环节强调设备全面检验、隐患消除及经验总结,明确严重损坏且无维修价值的索道须报废处理,形成从事发到恢复的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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