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雄安质量”工程标准体系》要求,指导雄安新区市政公用工程高质量建设和运行管理,特制定雄安新区《工程建设关键质量指标体系:市政公用工程》DB1331/T025.2-2022,自2022年07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雄安新区新建、扩建和改建市政公用工程的规划、建设、运行和管理。本标准所述市政公用工程包括供水、排水、生活垃圾、燃气、供热以及用于保障市政公用工程设施稳定运行的电力、通信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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